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单位给予女性职工的产假一般为 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此外,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
2025-01-18 04: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