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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食闻】江西省铜鼓县:让“捕鱼”成“补鱼”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12:27:34    

本网讯 近日,在江西省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宜春市铜鼓生态环境局、港口乡政府、港口派出所的全程监督下,开展了一起从“捕鱼”成“补鱼”的增殖放流活动,在金沙河投放鲤鱼鱼苗4000余尾。

2024年10月,吴某等两人在港口乡赤洲村河段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电鱼设备一套,渔获物0.62千克,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5年1月该案移交至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依法处理。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采取“行政处罚+生态赔偿”组合方式,对吴某等两人进行了相应处罚:没收违法电捕鱼设备,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另责令两人购买鱼苗2000元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铜鼓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持续加强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增殖放流工作,使其成为常态化的生态修复手段。

(杨奇哲 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