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范什么罪
制造或销售假药的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可能构成以下罪名:
生产、销售假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妨害药品管理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的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未经检验即销售药品的;
变质的药品;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案例分析
在青岛“中医”侯元祥“假药”案重审一审中,法院将侯元祥等人原审所涉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变更为“妨害药品管理罪”。这一变更可能是基于侯元祥等人生产、销售的“抗癌1号”等中药制剂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重新认定。
建议
在实际案件中,应当根据具体情节和证据,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罪名的正确认定和量刑的公正性。同时,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防止假药流入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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