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规定
治安案件的管辖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地域管辖:
治安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
级别管辖:
治安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管辖。
特殊情况:
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尤其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则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移交与配合:
若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更适合管辖,原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这些规定确保了治安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遵循了法律规定的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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