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属于哪个部门
家庭农场是一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家庭农场既不同于传统的小规模农户,也不同于完全的企业化农业企业。虽然家庭农场可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但并未在法律上被赋予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不具备法人单位所要求的组织结构和法律地位。
关于家庭农场的登记形式,有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可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然而,家庭农场通常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其财产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往往难以完全区分,这与法人单位的财产独立性要求不符。
综上所述,家庭农场在法律上既不属于个体工商户,也不属于私营企业,而是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种。尽管家庭农场在法律地位上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它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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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韵生金!惠水以“花”为媒助力乡村振兴
仲夏时节,惠水县好花红乡村旅游景区的荷塘迎来了最佳观赏期。连片的荷叶如碧波翻涌,粉白相间的荷花在绿叶间错落绽放,清风拂过,荷香与蝉鸣交织成夏日交响曲。这片荷塘不仅是游客眼中的诗意景致,更成为撬动乡村振兴的支点。清晨的好花红景区荷塘边早已热闹非凡。摄影爱好者们举起相机,争相捕捉荷花绽放的动人瞬间;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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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把握重点任务,从体制机制上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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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周口小麦的“自述”
《 河南日报 》( 2025年06月17日 第 06 版)□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方化祎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时珍嗨!大家好!我是一粒来自周口的小麦。几天前,我还在初夏的微风中沐浴阳光。6月3日那天,随着全市夏收任务的基本完成,周口小麦家族的亿万成员已全部安然来到粮仓,我也在其中。现在,我们正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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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单水生野生动物制品批量进口审批办结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日前,全国首单水生野生动物制品批量进口许可获农业农村部批准,标志着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89号)发布的此项便民利企举措正式落地。新政实施不仅实现了企业“少跑腿”,一次办成此前需要反复几十次审批的进口业务,大幅降低企业时间与运营成本,同时强化濒危物种保护,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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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传家·廉润万家”家庭助廉主题活动启动
青羚网讯(记者 丁玉梅) 5月15日,在第32个国际家庭日之际,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妇联、省文联共同主办的“清风传家・廉润万家”家庭助廉主题活动,在青海省委党校启动。此次活动分为“家庭筑廉·以爱为基”“家教润廉·立德树人”等三个篇章为主的演讲活动和歌舞表演,通过演讲